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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

出納組業務須知與服務規範


為提升行政效率並兼顧服務品質,本組各項業務說明如下,敬請全校教職員工生配合辦理。

一、 服務時間與臨櫃限制

服務時間: 上班日 08:00 至 16:00(中午不休息,持續提供服務)。

收付款限制: 16:00 後停止受理臨櫃收、付款業務。

本項調整係為兼顧服務品質及內部帳務處理需求,逾時案件將延至次一上班日受理,敬請理解與配合。

二、學雜費收費、繳費

學生自行下載繳費單後,於繳費單截止時間內可利用彰化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超商、信用卡或ATM等繳款通路完成繳費。

三、辦理學生臨櫃之學分、學雜費及各項規費現金收費相關事宜。

四、辦理教職員工各項費用之出納事宜。

五、匯款作業

1.凡在校期間,如有獎助學金、工讀金、學雜費、就貸等各項經費撥款退費需要,均須由建檔之帳戶資料庫,直接匯款至所建置之本人銀行/郵局帳戶。

2.依請購單付款對象建檔(教職員以職員工編號、學生以學號、校外人士以身分證作為建檔代碼。如為新增人員與欲更改匯款銀行資料者,須附銀行存摺影本)。

3.若有款項問題,請至學校首頁下方「貨款查詢」,登入帳號及身份證字號查詢。

六、出納帳冊/報表之編制

七、各類所得扣繳憑單

所得扣繳憑單-為配合國稅局「扣繳憑單無紙化」政策宣導,以及推廣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使用普及性,本組不再主動提供扣繳憑單。

八、外籍人士在台取得薪資所得扣繳稅額之辦法:

1、在台居住未滿183天者
2、非居住在台之外籍人士(線上上課)者

兩者之扣繳稅率如有疑問可至出納組詢問

3、外籍人士來校上課等相關費用,在台居住未滿183天,給付日後3天內須將領據、護照,居留證(影印本)先交至出納組,10天內完成繳款和申報。


有關查詢個人所得稅各式憑單管道如下:
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申報軟體於網路查詢。
至國稅局臨櫃查詢。
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
如需本組提供扣繳憑單敬請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