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及防火管理事宜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鄭素芬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12-9123
發 文 字 號︰臺教資(六)字第1140098041號 電子信箱 :fenycheng147@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5-09-18  
附   件:內政部消防署函

     1.  215c271d8ffcb764a250851079d91ce5_A09000000E_1140098041_senddoc1_Attach1.PDF
主   旨:請貴校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及防火管理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說   明: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4年9月15日消署預字第1140402334號函(詳如附件)辦理。
 二、近期發生多起大專校院實驗室因實驗操作不當或化學品管理疏忽等發生火災、爆炸造成學生受傷,雖未造成重大
   災害,但究其原因顯為人為因素造成,爰請貴校依據「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及「各級學校實驗
   室禁水性物質安全檢查及聯繫機制指引」落實實驗室使用及安全管理事項,並請貴校落實依消防法第13條規定及
   所製作之消防防護計畫執行防火管理必要業務。
 三、相關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之宣導文宣,可上本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
   資源專區及其他安衛文件專區查詢。
 四、如需相關實驗室安全衛生諮詢,可逕洽本部委託單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黃喬恩先生,電子信箱:Saf
   ety0520@cshm.org.tw,電話:(02)23218196分機52。
正   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   本:內政部消防署、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