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性化學品清單調查與化學品管理清單(範例)
填表說明:
1.依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17條第1項第2款,附表五內容製作。
2.如有多筆危險物或有害物資料時,應按筆輸入,不可單列內含多種危險物或有害物資料。 3.各實驗室應製做乙份印出,連同各化學品安全資料,置於實驗室中,以供查驗。
111年危害性化學品清單調查.docx